机构职能: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是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墙改与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区墙改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核退、管理和使用,开展基金核算和审计监督;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规范生产秩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科学研究和试验,实施产品更新替代计划,发展节能建筑;开展行政执法,查处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申请流程图.doc2